壹
广西防城港亮证姐的通报来了,简单两个字解释,就是误会,天大的误会。
看过酷温上篇文章的粉丝,请把“准”打在评论区。
说实话,纵横互联网这么久,一看这种事件,就已经料到,最后大概率都会以“误会”收场,只不过,没想到竟然能如此巧合。
首先,奔驰女司机不是公职人员。
经调查组询问核实,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28岁,是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父母均为防城区江山镇某村村民。
其次证件哪里来的?
要知道,之前防城港方面已经透露是“假证”,所以很多人盯着,伪造国家公务人员证件,是不是触犯刑法了,另外假证件,怎么查的了真信息。
防城港方面给出了解释也是一绝:
第一、证件不是假的,证件是真的,这个证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但是,但是来了,这个证不是他的,是她老公的,她老公是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
同时,事发的时候,她的老公不在车上。
所以,他老公是违反证件管理相关规定,消防部门会处理,至于亮证姐的行为违法了吗?
通报没提,只说公安机关正依法调查处理。
不是公职人员,车上还没有没有公职人员?为什么瞬间知道对面车的户籍信息?是不是有警务通一类的公安设备。
我想这也是大家最想知道的,我想过防城港方面能给无数种解释,但是我真的没想到让我小脑萎缩的解释,那就是“他们认识”!
根据通报,视频里面的男子,是亮证姐的父亲,其居住地与发视频车主的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
简单来说,我是你大爷,你是我大侄子,我知道你姓什么住哪里,就很合理了。
也就是说亮证姐和发视频网友,还是亲戚关系。
虽然有报道称,发视频网友把亮证姐父女的照片给自己父母认了,自己父母说不认识。
但是官方称,查看了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证实出警那天,亮证姐的父亲和网友母亲是彼此相识的。
这个解释,无懈可击。你不认识我,你还不允许我认识你啊?
第三,怎么就能调动边境派出所上门删帖了?
通报也说了,人家不是调动,是正常报案。
7月31日,亮证姐和父亲,加上老公,也就是前面说的消防官兵,三人一起去派出所报警。
车辆车牌信息被人发布在抖音平台上,当晚陆续收到广东、江苏、湖北、河南、安徽、湖南、陕西等地交管12123平台发送的11条违停挪车信息,怀疑车辆信息在互联网泄露后被套牌使用,请求出警处理。
同时,他们认识网友的家,所以他们三个带路。才有了,上门删帖的感觉。
经过官方查看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未发现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行为。
至于网友说的,“让其删除视频、进行道歉”,是派出所民警转述报案人的想法,并不是自己的意思表达,后面会对出警民警严肃批评教育。
至于网友报案,怎么没有人处理,通报称,未发现有肢体冲突和财物损失,遂告知李某某该事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当时网友是认可后离开派出所,调查组分析认为,民警接报警工作符合警务工作规范。
其他的细枝末节,就不提了,总之,一切都是误会。
对了,上篇文章我说车,确实说错了,不是GLS,是奔驰GLB,官方称,是亮证姐2025年1月购买的二手车,购车价17.8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7.8万元,车主为其本人。
补充点背景信息,首先,为什么大家都怀疑亮证姐是体制内人士,因为,体制内查人真的方便。
这是湖南某县公安部门发的一篇推文,讲述的是,警务通设备,怎么成为服务群众的“掌中宝”、日常警务的“小管家”。
这篇推文里面一共举了五个例子,分别是倒地无法扶起的失忆人员、无法交流的走失老人、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寻短见年轻人、深夜扰民的精神病患者、以及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的迷路老人。
在警务通的帮助下,没有身份证,没有任何有效交流的情况下,警方都分分钟确定了他们的户籍信息,并且找到了家人。
首先给湖南警方点个赞,至于怎么通过警务通找到,简单推测就是,就是人脸识别。
没错,根本用不着车牌,扫个脸就能知道是谁了。
根据2019年,河南的报道,郑州交警的警务通“人脸识别”系统,几秒即可查出你的信息。
新闻中民警是这么介绍的,该系统可在十秒内完成标本照片在全省约一亿人的数据库里的对比运算过程,按照相似度百分比由高到低排序,帮助民警快速确认当事人身份。
在报道中,一个骑电瓶车的小伙被拦下,人脸识别,97%相似度的第一位,正是小伙自己的身份信息。
而且警务通显示,小伙此前有4次交通违法记录,于是当场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做了20元罚款。
而这个过程中,小伙没给任何身份证明。所以,警方知道你是谁,不难。
贰
既然警方拿到公民信息那么简单,会不会有人违规使用公民信息呢?
这个还真有,有人甚至直接兜售。
2024年的11月27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4名被告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3名辅警因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牟利近8万受审。
根据法院透露的信息,2024年4月起,3名辅警和上家建立微信群,由上家发送需要查询的内容,然后辅警使用正式民警的公安数字证书登录公安内网平台,查询对应公民的相关个人信息并发送在微信群。
一共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约1000条,牟利79112.98元,平均一条公民信息不到80块。
防城港公安局调查一下亮证姐这么难吗?我只能说,可能没你想的方便。
新闻里说到上门的派出所,你注意过没有,是边境派出所?
你要多问一句,这个边境派出所和派出所一样吗?那你就问到点子上了。
这么说吧,边境派出所属于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垂直管理体系,承担边境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等专项职能,例如反偷渡、边境缉毒、渔民证件管理等,之前曾隶属于武警边防部队,后改革转制为警察编制。
职能从军事化管理转变为行政管理,但仍保留了一定的军事化管理特征。
所以,虽然都是派出所,但是隶属关系还真的没你想得那么清晰,这也让防城港公安也很为难啊。
那辆奔驰值多少钱?公职人员能买得起吗?
以我对车的了解,并且推测,应该是奔驰GLB,实际二手价格在20万元左右。
那公职人员买得起吗?2024广西非私营单位中,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平均年薪是91907元。结论是,买得起。
第五,发视频透露车牌号算侵犯隐私吗?会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吗?
首先,一般认为车牌号不具有私密性的。
因为机动车车牌号作为识别车辆身份的号码,只要上路行使就不得遮挡,只要外出就会被人看到,想要“隐私”,除非永远锁在车库里。
第二、即便车牌号被曝光,车主私人生活也不会被干扰。因为仅凭完整的车牌号码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
除了公安系统、车管所、保险公司内部人士,普通人做不到凭车牌查人。被曝光车主的其他信息不会被关联。
但是,会不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呢?
这么说吧,我们现在有两个版本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个版本是现在在用的,第二个版本是2026年1月1号开始用的。
这两个版本里面,都有一个条款,叫做“寻衅滋事”,老版的第26条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可处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新版加了定语,叫做,“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具体什么算是寻衅滋事,这个法律的解释权,就很重要了。
所以发视频会不会违法呢?只能说,违法边缘吧。
叁
这件事对我们来说,有什么警示意义。
这么说吧,酷温很欣慰这当事人有充分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时时留痕、处处留迹。
没错老家也装了监控,把某些人的行为拍的是一清二楚,不然你直接在网上发声,最后大概就会进入罗生门了的窘境了。
其次,一定要建立一个自己的发声渠道,我在做账号之初,slogan就是有账号就有阵地。
对了,还有人私信我,说我昨天举得互联网例子里面,网友都是误会别人了吗。
这么说吧,耳环事件,最后的结论是230万的耳环是假的,别墅也是蹭拍的,人黄杨钿甜是清白的;
北极鲶鱼的祖父钟某,虽然是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原货运分局退休干部,但是其违规程度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凶。
虽然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营利、兼职取酬、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最后的处理结果,也只是开除党籍,并且还能按二级科员确定退休待遇;
大G开到故宫里,并不是人家身份多显赫,而是故宫管理缺位,因为最后的结果也是故宫承担了所有,分管副院长和保卫处处长停职检查;
青岛的路虎事件,最后官方证明,也是打人女子,是无业人员,并非网传的体制内人士;
江西周公子称,父母为处级干部,家中有后台。其言论包括“领导给他的烟1200元一支”、自己喝的茶为“20万一斤的——2002年白毫银针”。
江西国控的通报也是“经核实,周劼出于个人炫耀,不存在某省领导给他递香烟的事情。”‘20万元一斤的茶叶’言论也是其虚荣心所致”。简单来说,误会了误会了。
还有哪些误会,可以打在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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